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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
2022-07-01 22:5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90余亩。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35%、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5%、“双师素质”占82%、海外留学经历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大师、行业领军人物等40余名。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近16000人。

    学校以高端平台引领对接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市商务委新型商务智库建设,建有重庆市商务经济研究院;与中科院合作共建中科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立足于推动专业建设、加强产业对接、服务地方经济,建有渝菜研究院和重庆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致力于加快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建有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

    新时期,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国内具有引领作用、文理兼备的高水平应用型商务类高等院校和“三步走”战略目标不懈奋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均指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属学校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