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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2-07-01 23:13:41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高层次人才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能力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高技能人才面试主要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工种的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进行考察,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有工作单位,且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