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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7-01 08:29: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二)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

  专业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高中阶段理论知识,满分12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各报考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盘锦市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人选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市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报考体育(教练)、音乐、美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以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方式进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七)录取与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若上述操作环节出现时间变动以及所有官方相关信息均会在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实时发布,请考生一定要随时留意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请考生确保填报通讯设备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盘锦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5.报名咨询电话:0427—2824058、825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