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运城稷山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第一号)
2022-07-01 13:13: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社区)党委共同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社区)。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社区)党委和村(社区)具体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聘用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等级;对于无故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满5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在村(社区)工作,也可按组织程序交流调动,流动后不得占用乡镇(社区)到村工作大学生专项编制。

  七、待遇保障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社区)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县委、乡镇(社区)党委统一对大学生驻村(社区)工作的食宿、交通等予以妥善安排,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二)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进入招聘的各个环节时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14天通信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现场。从境外、港澳台、国内中高风险区、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返回人员需隔离期满,健康状况无异常,现场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报告单查验原件,上交复印件。考试时,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经考点考务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另外,因疫情形势变化要求,我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考试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应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359-5528772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359-5529311(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359-55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本公告由稷山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点击下载>>>

  附件1:稷山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

  附件2: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

  稷山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