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岗位选择
基层卫生院专技岗位拟录用人员,由市卫健委根据各单位人员结构确定聘用岗位。
(十)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市卫健委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转正后,可按照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参加本单位职称聘用的竞岗。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18-35周岁(1987年6月29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18-45周岁(1977年6月29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五)所有聘用人员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六)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2年6月29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文昌市户籍是指在2022年6月29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
(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八、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
举报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98-6322603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监察室)。
九、本方案由文昌市2022年考核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3230838 文昌市卫健委人事科教室
0898-63382853 文昌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0898-63226218 文昌市中医院院办
0898-63396505 文昌市庆龄妇幼保健院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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