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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2-07-01 08:28: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地方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54年,历经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重庆教育学院三个时期。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教育学院基础上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学校现有学府大道和南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4.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9亿元,9个实验实训中心下辖各类实验实训室94个,截至2020年底,拥有图书资源总量198.35万册以及支撑学校教学科研的各种数字资源。

  学校始终坚持科研兴校,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高。依托自身办学资源禀赋及社会发展需求,以教育学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为抓手,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为一体,聚焦“服务0~12岁儿童成长”,提升学校社会贡献度和影响力。获教育部批复建设“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合作共建全国首个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儿童成长的综合科研平台——儿童研究院,建设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及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功能性食品协同创新中心、儿童大数据重庆市工程实验室和启智众创空间等一批重庆市政府、市教委、市发改委和市科技局等研究开发平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8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若退役军人报考,年龄要求则按公告规定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