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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
2022-07-01 08:29:37   地区:四川   浏览:0

  (4)面试内容:

  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命制。

  面试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及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专业知识及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考生专业技术职称从高到低确定。

  评分办法采取将各位考官独立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相加平均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告知应试者。

  4.面试操作程序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向考生告知面试纪律、规则等事宜,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按事先确定的面试方案对考生进行正式面试。考生不作自我介绍。

  (3)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打分。

  (4)所有考官将打分、签名的《面试评分表》交计分员进行统计,最后得分经监督员审校后交主考官签名确认,并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考生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字后由计时员(兼联络员)引导迅速离场;联络员引导下一名考生进场面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拟定于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

  2.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市卫健委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五)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于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

  2.考核内容:体检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市卫健委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报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拟定于2022年8月1日-8月5日在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取消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七)聘用

  拟定于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