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2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2-06-28 22:36:43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职工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

  九、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青岛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十、有关说明

  (一)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的人员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