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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阳市新县教育、卫健系统招才引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6-23 10:11: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信阳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促进疫情特殊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信阳市人社局核准,2022年我县教育、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指定邮箱、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新县教育、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学历、专业:学历条件均要求为现已取得的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

  6.户籍:

  报考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涉外教育培训中心岗位的和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户籍不限;

  报考新县教育局所属高级中学岗位的须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或在新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在新县辖区内连续交纳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7.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职位表》。

  关于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等政策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受疫情影响,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对暂未取得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可先参加考试先聘用上岗,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两年内考取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再由用人单位及时补办相应手续,期限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1日,本公告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7.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