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政治标准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对政治表现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等,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一致。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无故放弃资格,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分配确定岗位,由乡镇党委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考核。聘用人员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锻炼时间),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满5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在村(社区)工作,也可按组织程序交流调动。
(二)待遇保障。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我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eng.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各位考生需随时关注,并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4921879,0357-4921876。
6.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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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翼城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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