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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22-06-22 14:16:00   地区:山东   浏览:0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报名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一)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简章、拟聘用人员名单,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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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同意报考证明信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