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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2-06-21 23:0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艺术教师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4.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ny.com.cn)、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chengjian.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它问题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各招聘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等。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