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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教师(校医)招聘公告
2022-06-21 23:1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校医岗位(岗位代码109)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规定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01-108),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按笔试成绩或笔试加技能考核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5名对象入围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5人(含15人)的不淘汰,均进入面试;校医岗位(岗位代码109),按招聘计划数的1:2确定对象入围面试。

  2.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技能考核安排等通知,将于2022年7月9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面试通知,将于2022年7月19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以上通知,请考生自行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1.代码104—108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的,以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如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将加试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考察要求参照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拟聘用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报考学前岗位(岗位代码108)含有大门幼儿园、鹿西幼儿园3名,须在大门幼儿园、鹿西幼儿园连续服务6年后才能申请流动。

  (三)2022年7月15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28日。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交流)办法><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通知》(洞组发〔2021〕18号)规定执行。

  (七)学前教育岗位聘用后,人员性质为雇员制(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和福利待遇按《温州市洞头区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管理实施方案》(洞政办发〔2021〕36号)执行。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1.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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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洞头区;温州市户籍包括四区及其他县市;

  2.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岗位资格可凭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统考合格证和参加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证明。

  2.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