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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2-06-18 13:03: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A档)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人员共11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具体招聘需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进人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境外学历/学位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1)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2)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附件2)。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设置。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6:00。

  2.报名平台: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平台:http://hr.jinhusoft.cn:8008。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应聘人员若为2022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网络填报和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止。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资格审核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凭注册账户登录系统平台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等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商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测试:专业教师岗位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