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的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5651951、5656207、565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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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第一中学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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