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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6-16 20:5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http://www.tjcjda.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咨询电话:022-23591919

  招聘咨询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7月5日9:00至17:00。

  监督举报电话:022-23619942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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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