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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琅琊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06-16 20:46:53   地区:安徽   浏览:0

  “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琅琊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防疫要求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通知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