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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潮州市“人才潮来”市直事业单位引才公告
2022-06-16 20:51:3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和潮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规定,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各单位通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现场考核。

  (二)不得参加现场考核: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实时按照潮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和调剂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若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从符合拟调剂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报名时不接受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调剂机会。

  对优秀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将本人简历到指定邮箱(czrc2129355@163.com),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择优组织招聘。

  (二)报考人员报考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的,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即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即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聘用资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告由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各招聘相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68-2129355(市人社局人才科)

  储备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68-2129169(市人才储备中心)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768-2129235(市人社局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