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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2-06-16 20:5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以及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港口区各中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共33个,招聘教师共126人,均使用周转编制。其中城区小学岗位32个,招聘教师125人;城区初中岗位1个,招聘教师1人。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共3个,招聘教师共14人,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详见附件)。

  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法〔2021〕60号)文件规定,使用周转编制的人员纳入用编单位人员总量按在编人员管理。

  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件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按周岁计算,以2022年6月22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2022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