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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6-16 20:3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价等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的技术支持工作,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号。

  (二)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全省生态环境发展战略与技术政策研究;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专项功能区划的研究、编制、拟订、审核等技术性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赔偿、生态补偿、清洁生产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支持,为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自然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省级监控中心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与分析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公众教育工作;承担公众意见、媒体舆情、政府决策等对环境公共关系影响的评估分析及对外协调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25号。

  (四)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与事故调查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安全综合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现场调查与损害评估工作;承担12369环境保护举报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文街19号。

  (五)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哈尔滨市域内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68号。

  (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齐齐哈尔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七)黑龙江省佳木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佳木斯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