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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公告
2022-06-15 22:11:55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须提供资料:见附件2。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则不再进行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