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2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15 22:18: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始建于1964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观音桥商圈都市旅游区,长寿校区坐落于重庆长寿菩提山文化旅游区菩提山麓,占地700亩,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

  学校有招生专业39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或骨干专业7个),以工科类专业为主,以化工与医药、机电与控制、安全与环保为特色,兼有经、管、艺类专业,现有高职学生近13000人,是一所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有专兼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教师占7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80%以上,有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巴渝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30余名;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2个A类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党建示范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实训基地、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绿色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等技能大赛中20余次荣获团体一等奖。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