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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才聚荆楚 梦圆黄冈红安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2022-06-13 17:5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综合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名的岗位,予以取消;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4号)文件精神,需要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4.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测评形式由面试工作组织部门结合岗位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没有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确需要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合格线。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5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现场办理免除此次招聘考试的费用手续。

  4.考生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从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5.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考试、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其它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①免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②其它岗位,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4.考生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