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取“一考双录”,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被录用为事业编制的考生,招聘单位可按照雇员制教职员的需求情况,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录用雇员制教师。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七、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有关安排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考生与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招聘的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环节的考核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考生要提前了解广州防控政策,考生考试前14天除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外非必要不离开居住所在地市。考试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抵穗时间,按照广州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3570878272叶老师66843697黄老师
监督电话:13312850621黄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黄埔区教育局和黄埔广附教育集团。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1: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黄埔军校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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