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其中可直接认定为“姑苏卫生D类特聘人才”,享受2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15万元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在苏州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单位引才奖励规定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等待遇。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苏州市立医院本部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
2.苏州市立医院东区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
3.苏州市立医院北区 62363520 65349308
4.苏州市中医医院 67872423 67872420
5.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262385 68262371
6.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 58987102 58223103
7.常熟市卫生健康委 52308542 52308510
8.昆山市卫生健康委 55211705 57379939
9.吴江区卫生健康委 63160070 63160055
10.相城区卫生健康委 85182661 851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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