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通过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通过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起算时间自聘用之日起),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都江堰市。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保证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卫健局(028)87110470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87111695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九、特别提示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卫健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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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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