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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2022-06-06 09:55: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现场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前两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通知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确定进入考核面试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主动放弃考核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安排面试等方式统一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求职动机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网站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考察

  从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在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有效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对其服务期限等问题进行约定,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四)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发生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