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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2-06-02 16:25:03   地区:北京   浏览:0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受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报名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后续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视疫情情况海淀区教委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www.rc.bjedu.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公招报名系统首页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试讲、面试

  考试方式为先试讲后面试,采取网上方式开展。

  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参加考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教学大纲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左右完成。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

  此次考试的时间、网络设备环境等具体要求及安排,会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单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合格),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聘用

  通过资格终审的人员将与单位建立聘用关系。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受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先上岗、再考证”要求,暂聘用到非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辅助相关工作,待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后,担任教师岗位工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试讲、面试和资格复审等环节,若疫情发展严峻无法开展,我委将适时进行调整。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8847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