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天津市民政局所属殡葬类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2-06-01 21:4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天津市民政局所属殡葬类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20号。主要职能是提供殡仪服务,殡仪应急服务,殡仪社区服务,骨灰撒海服务,国际运尸服务。

  2.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外环线内)。主要职能是在天津寝园、天津憩园和回民公墓提供墓地安葬为主及多种形式的骨灰安葬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与天津市民政局所属殡葬类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笔试时间重合,建议报名审核通过并交费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mz.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上发布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6月13日9:00至6月18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