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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等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5-31 22:23:0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资格初审

  (一)初审办法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对符合要求人员的报考人员,按拟聘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初审的人员,并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初审安排。若某岗位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符合要求人员都列为进入初审人选。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人选并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核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深圳市福田区人事招聘系统打印,本人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或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填写承诺书(附件5),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工作年限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3.报考人员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素质的材料,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判断资格初审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考核。

  2.报考人员须本人在资格初审当天指定时间之前到达初审地点签到并等候,迟到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五、面试考核

  (一)考核由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考核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考核。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形式将在《考核通知书》上注明。本次考核用人单位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二)确定体检人选

  各岗位在考核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考核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8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