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受连云港考区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消或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211136。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0558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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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2022年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
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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