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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公告
2024-05-15 16:16:18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我县继续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

  根据我县高中学校、初中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高中部11名、初中部2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1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初级中学3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初级中学3名)。择优选拔,及时补充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办法及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