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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5-28 19:00: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5.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合格成绩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因面试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依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