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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科技创新青年人才引进计划选聘公告(55人)
2022-05-28 18:54: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东营市科技创新青年人才引进计划选聘。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

(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报考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符合教育部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市外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岗位

2022年东营市科技创新青年人才引进计划选聘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科技创新青年人才引进计划选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年龄不作限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2022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相关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报考的,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除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8:30—6月30日16:00

报名方式: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

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