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2022-05-26 22:0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用人单位首批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四)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结合汕头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招聘过程(包括报名、考试、体检等)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十五、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人秘办:0754-88526453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十六、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纪委:0754-88547979

  附件:

  1、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