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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2022-05-26 22:05: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报名及材料上传时间:

  2022年6月6日9:00~6月9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