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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5-26 13:02: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8019083(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5-692517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61337

  八、其他

  1.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须知.docx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