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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邵阳市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及选调公告
2022-05-25 10:24:33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xzyesf.cn/)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xzyesf.cn/)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1.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xzyesf.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其他

  1.本次招聘(选调)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