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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10人)
2022-05-24 16:00: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4.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所属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6月6日前,招录机关将审查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5.录用计划核减。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重点扶持区域的基层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录机关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群众感情、服务意识、群众工作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以及在基层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