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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市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1号)
2022-05-24 16:0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体检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上岗、后体检的形式。待疫情稳定后,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聘用

  (一)公示合格后,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农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核酸检测人员岗位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任何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6月7日9:00至11:00,到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216室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免收考试费用。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聘用后,人员按《农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核酸检测人员岗位分配方案》统一分配。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nonga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专项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0431-83285017(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点击下载>>>

  1:2022年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

  2:2022年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