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2年邵阳新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2-05-24 16:01: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小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县教育局审查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县教育局审查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需自觉遵从疫情防控考务要求,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7.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739-4822345(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4822950(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739-4822283(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2年新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考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4:新宁县教师招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监测记录表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