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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二批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2022-05-24 16:02: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现有11个教学院(部),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审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制药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8个本科专业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80人。2018年,学校获批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816人,其中专任教师545人,博士教师占63%,“双师型”教师占32%。现有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第二批管理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管理岗位1个,岗位信息及要求见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第二批管理岗位招聘计划》。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硕士年龄原则上27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7.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8.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9.应聘人员为本市调入人员的,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社会在职-出生日期”命名后,投递到岗位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5日。

  2.资格审核

  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学校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3.部门初选

  采用函评、面试或笔试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4.学校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