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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2-05-23 12:47:17   地区:广东   浏览:0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龙湖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进行,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聘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信息。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招聘名额不变的情况下,本次公开招聘可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合理调剂招聘学科。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经区人才办同意,适当增加招聘人数。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获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和配偶待业期间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市给予的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递补事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获聘人员应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

  (六)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部门

  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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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