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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
2022-05-20 21:33:21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一般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首轮考核评价结束后,区优秀人才引进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进入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进行调剂选聘。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在服务期内,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46-826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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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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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