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70人)
2022-05-17 13:35: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直属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20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及县(市、区)配合。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应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凭考试合格证明应聘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除《岗位信息表》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1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12、“三支一扶”人员: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期满合格予以聘用,否则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