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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2-05-10 16:34:19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列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享受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待遇,服务期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服务期间须到校企共建合作企业(乐陵希森马铃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科研服务相关工作。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进行双向选择,留在企业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待遇;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1、2022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2022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