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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
2024-04-11 20:24: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写。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应聘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jmrsc@163.com),PDF文件用“2024年人博会+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命名发送。

  (三)资格初审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54-8363167。

  (四)线上初评

  1.线上初评时间:

  线上初评时间及方式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2.线上初评要求:

  (1)应聘人员须选择在优质网络环境及安静的场地参加评审;确认评审场地光线清楚、无逆光;

  (2)应聘人员应在线上初评开始前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经评审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行线上初评;

  (3)初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全程开启音频、视频,面对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评资格;

  (5)有关线上初评具体要求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3.线上初评结果: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线上初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成绩折算百分制后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照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取得以上学历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