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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大学招聘公告
2022-05-07 17:55: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八)公示。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九)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专业考核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图片,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报名期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学历、学位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以及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9日。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界定不清楚或未列入上述目录的各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非应届毕业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进入学位查询系统界面,打印学位查询报告并上传报名系统,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六)总成绩并列情况说明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先按退役士兵优先招聘,再按招聘岗位中的优先条件,最后按专业考核成绩高低确定。

  管理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先按退役士兵优先招聘,再按招聘岗位中的优先条件,最后按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低确定。

  (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八)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第一时间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随时予以关注。应聘者应自觉服从我校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校或进入考场。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我校门户网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核及面试工作。对不服从我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