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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高新区青年优选人才优选公告
2022-05-06 18:07:47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参加面试考生往返高新区的交通费据实报销,最高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类职位各考场未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或其他影响录用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察递补的方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进行体检。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岗位调剂、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组织统一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枣庄高新区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副职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可择优推荐调任到公务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