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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高新区青年优选人才优选公告
2022-05-06 18:07:47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2、2022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枣庄高新区2022年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面向社会发布2022年优选公告。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9日14:00—5月14日16:00

  报名网站: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zzctp.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2年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